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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河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县水利局 编审: 时间:2025-06-05 08:43:00 来源:县水利局

唐政办〔2025〕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唐河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6月4日

 

唐河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重要指示精神,依据《水利部关于加快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农(2023)28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107号)及《河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3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提升我县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切实抓好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运行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农村供水现状

全县507个行政村(含文峰四里桥社区、兴唐邢庄社区和南张湾社区、临港冯岗社区4个社区),农村供水人口126万左右,常住人口82万左右,100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447处,其中千吨万人供水工程3处,覆盖439个村委(含11个村委既有集中供水工程又有分散供水工程),68个村委全部为分散供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2.56%,集中供水工程村委覆盖率86.59%,规模化供水工程农村人口比率12.56 %。

二、主要目标

按照科学规划、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专业化管理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分步实施,通过对全县农村供水工程改造提升等措施,建立完善县域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平台,健全优化县域统管标准服务体系、运营管理体系、监管责任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实现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全覆盖,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到2025年底,农村供水工程全面纳入县域统管,到2027年底,全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水平全面提升,实现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全覆盖,形成体系布局完善、设施集约安全、管护规范专业、服务优质高效的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格局。      

三、工作任务

(一)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按照《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唐河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批复》,全县规划4处地表水厂,规划建设或改造提升城郊乡刘岗自来水厂、河西县第三自来水厂、虎山水厂和白马堰水厂,利用南水北调、虎山水库和白马堰等地表水源建设输水管道分送原有地下水源水厂,分步实施农村水厂的水源置换任务,逐步实现全域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水源完成置换后,小型供水工程作为全县供水备用水源。

(二)健全农村供水管理体系。

1.确定统管模式。根据县域内农村供水工程数量多的实际,确定“县级农村供水工程统管机构+乡镇专管机构模式+N”的县域统管模式。唐河县水利水电科技推广中心为全县农村供水工程统一运行管理的统管机构;各乡镇也要分别成立专门的乡镇管理机构,通过委托经营、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确定统管实施主体。

2.明确管理职责。落实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等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统管主体运行管理责任。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县域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县水利局是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供水工程规划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

县财政局负责对农村供水资金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防止资金被挪用、滥用等情况发生,保障资金的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县发改委负责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按照定价目录制定和调整农村供水价格。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协调农村供水水源保护区或者保护范围的划定,统筹供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农村供水卫生监测和监督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供水工程有关土地手续完善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各镇(街道)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从事施用化肥农药的农业种植、畜禽养殖、网箱养殖、水面围网养殖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入户计量仪表的强检和收费监管,要对办理依法经营的各种手续提供帮助,加强对统管后水厂依法经营的监督管理。

各乡镇(街道)是本辖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实施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乡镇(街道)农村供水管理中心,明确村级管理人员,对(联村)水厂、单村水站和分散式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搞好供水单位与用水户签订用水协议以及水费收取等工作。

唐河县水利水电科技推广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和统一管护,对千吨万人供水工程直接经营或委托公司经营管理,对(联)村水厂、单村供水工程授权乡镇(街道)农村供水管理中心管理;负责对农村供水管理中心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和统一调度。

(三)建立县域统管工作推进机制

对于现有水价不能反映运行成本,确需制定或者调整农村供水工程水价的,按照“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由水利局协调,发改委及乡镇政府配合,测算年运行经费,合理确定水费收缴标准。制定《唐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乡村由乡镇专管机构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制定村级农村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做好区域统管专业化管护工作。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作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单位,应建立健全生产运行、维修养护、水费收缴、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并做好落实工作。每个乡镇专职人员数量不少于2人,负责监督检查,投诉问题的处理,落实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制定供水应急预案并落实应急储备物资,及时进行应急演练;并督促水源井管理人员做好净水、消毒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水质检测每年不少于1次;组建或者依托附近的热熔、设备维修人员组建维修抢险队伍,确保出现管线跑、冒、滴、漏,设备故障等问题及时修复,及时恢复供水。

(五)加快农村供水项目建设。县水利局要紧盯优质水通村入户项目,尽快实施饮用水地表化工程,争取工程早日完工,最大限度扩大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范围,实现标准化管理。

(六)提升运管服务水平。

唐河县水利水电科技推广中心要全面加强从水源、水厂、水质、管网到用户的全链条、各环节监督管理,提高各乡镇(街道)农村供水管理中心农村供水管理水平,对辖区内农村供水工程及供水运行专业化管护能力。

1、完善管理制度。制定专业化运行管理、巡查维护、用户服务、维修抢修、水质检测、应急供水、安全生产、绩效管理等制度。加强各乡镇(街道)农村供水管理队伍和专业化运维队伍建设,建立村级管水员管理制度,提高管水员服务水平,增强管水员责任心,明确村级管水员的选聘原则、任职条件、岗位职责、业务培训、考核奖惩等。

2、做好水源保护。按照划定农村供水水源保护范围,设立警示标志,加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集中供水工程要全面配备净化消毒设备并规范使用。按照卫生规范要求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保证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推行限时服务承诺制,公开统一的农村供水维修服务电话,接到用户反映问题时,2小时内给予答复,不能及时处理的,务必在24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建立并完善问题响应、处置、回访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设立县级农村供水统管机构。确定唐河县水利水电科技推广中心(水利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机构(2025年5月底前)。

二、确定乡级专管机构。乡镇(街道)依托农业服务中心成立农村供水管理中心,落实管护主体,全面开展农村供水统管运营工作(2025年9月底前)。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及属地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唐河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农村供水统管工作任务的推进,工作专班及成员单位按照统管任务和时间表,精心组织实施。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行业监管和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县发改、水利、住建、财政等相关单位要积极申请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统筹用好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等各渠道资金,优化完善投融资模式,全力保障农村供水建设和运维资金需求。县政府每年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对因执行水价低于成本水价导致的政策性亏损、重大维修、水费收入难以保障正常运行等予以适当补助。

(三)加强宣传引导。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农村供水统一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推进工作的执行力。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做好现有供水运营者(承包人)和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积极争取供水运营者(承包人)和干部群众的理解、支持,努力推进农村供水统一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唐河县农村供水工程县域统管工作专班.docx

附件2:唐河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结构示意图.docx

《唐河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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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5060508430032 文       号 唐政办〔2025〕11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6-05 08:43:0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THZF-411328202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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