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2022年12月收到上级提前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25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20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25万元,即: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29号)4624万元;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30号)355万元;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31号)46万元。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20万元,即: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35号)232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安排项目的具体情况,经中共唐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 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二)保持政策稳定性,对雨露计划、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产业贷款贴息、促进就业等低收入人口增收项目优先安排资金。
(三)遵照年度规划原则,确保衔接资金对接项目不出项目库
三、资金分配情况(见附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管单位:唐河县财政局 唐河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咨询)电话:0377-68958030
唐河县财政局
2023年3月17日
主题词:唐河县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 项目安排计划公告公示(第一批)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031700000062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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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3-17 00:00: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