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唐河县东王集乡中心校副校长刘明长长期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不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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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日期: | 2025-07-24 | 接收日期: | 2025-07-28 |
来信内容: | 2018年8月,刘明长(任王集乡中心校副校长)借我(当时任王集邱坡学校校长)信用卡使用,投资入股他弟弟门厂,后因门厂倒闭,无力偿还借款!刘明长为了躲避债务,实施金蝉脱壳,目的就是不想用自己工资还账,耍赖说是他弟弟借的我信用卡!到现在仍有共计26509元钱没有还我!刘明长作为公职人员及领导,长期向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借款达数十万元(借王集二中会计刘海森3.4万元,王集二中业务主任刘永明3.2万元,王集中心校人员王军3万元,前岗学校校长张玉兵1万元,听说其他下属单位及人员仍有数十万元)!耍赖不还!影响极坏,我多次反映到教体局纪委,唐河县纪委均没有解决此案!忘领导明查,还我血汗钱26509元!万分感谢! | ||
办理单位: | 县教育体育局 | 办理日期: | 2025-07-28 |
办理结果: | 网民您好,请勿重复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