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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

关于谨防不法人员以“乡村振兴项目”名义 实施诈骗的工作提醒

作者: 编审: 时间:2024-04-22 08:49:42 来源:

关于谨防不法人员乡村振兴项目”名义

实施诈骗的工作提醒

县直单位、乡镇街道:

近期有社会人员打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援乡村建设旗号,称从国家、省乡村振兴局或大型国企承接了乡村振兴项目,需要地方配合出具文件进场实施,或直接拿着伪造的上级文件要求配合项目实施,伺机再以工程项目分包的方式针对试图承包工程的企业或个人实施诈骗。

根据2021年3月26日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衔接资金按照相关人群数量、结构及收入,政策因素和绩效等考核结果测算分配到省,由省按因素法分配到县,项目审批权限在县一级,由县级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统筹安排使用衔接资金,不需要向中央或省、市相关部门申报项目。同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只接受县直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申报项目,不接受其他主体和个人的申报,严格遵循“实施必先入库,入库不一定实施”的原则,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入库、实施。

请各单位、乡镇(街道)高度重视细心甄别,谨防不法人员利用乡村振兴项目名义实施诈骗。

 

唐河县乡村振兴局

20244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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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4042208494274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4-22 08:49:42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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